执业药师考试总结——精神神经系统疾病用药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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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神经系统疾病用药之二
1.镇静与催眠; 2.抗癫痫;3.抗抑郁;4.脑功能改善及抗记忆障碍;5.镇痛
三、特征性不良反应/禁忌症/用药监护
1.巴比妥类
常见:“宿醉”现象——嗜睡、步履蹒跚、肌无力。
依赖性——心因性依赖、戒断综合征。
剥脱性皮疹(可能致死)——立即停药!
【相互作用】巴比妥类——肝药酶诱导剂——降低疗效。
2.苯二氮䓬类
①耐药性;
②突然停药——反跳、依赖性、残余(后遗)效应。
③精神运动损害——嗜睡、步履蹒跚、共济失调。
④反跳现象——不要骤然停药。
【用药监护】
(1)老年人较敏感——过度镇静、肌肉松弛;觉醒后震颤、颤抖、步履蹒跚等“宿醉”现象,极易跌倒和受伤——必须告知患者晨起时宜小心。
(2)静脉注射——更易出现呼吸抑制、低血压、心动过缓甚至心跳停止。【用药注意】不作连续静脉滴注(癫痫持续状态例外)。
3.乙内酰脲类(苯妥英钠)
——齿龈增生、共济失调、步态不稳、眼球震颤、思维混乱、笨拙、肌力减弱、发音不清、手抖、出血、贫血、过敏反应及嗜睡、昏迷。
口诀:苯妥英钠有三抗,癫痫疼痛心失常。
抑钠内流稳定膜,大发首选莫惊慌。
不良反应牙龈增,头晕贫血和过敏。
4.二苯并氮䓬类(卡马西平)——视物模糊、复视、眼球震颤、头痛。
5.脂肪酸类(丙戊酸钠)
——肝脏中毒(球结膜和皮肤黄染)、过敏性皮疹、异常出血或瘀斑、胰腺炎、月经不规律。
6.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
①精神神经系统——焦虑、震颤、嗜睡、睡眠异常(梦境反常、失眠)、欣快感;
②生殖系统:性功能减退或障碍(射精延迟、性高潮缺乏)、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舍曲林、帕罗西汀
7.三环类抗抑郁药
①抗胆碱能效应(口干、出汗、便秘、尿潴留、排尿困难、视物模糊、眼内压升高、心动过速);(所有人都怕阿托品反应—抗抑郁药基本都有)
②嗜睡、体重增加;(女性怕体重增加—抗抑郁药基本都有)
③溢乳、性功能障碍。(男性怕性功能障碍—抗抑郁药基本都有)
三环类——阿米替林、丙米嗪、氯米帕明、多塞平
8.四环类抗抑郁药——抗胆碱能效应。
四环类——马普替林
9.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吗氯贝胺——多汗、口干、失眠、困倦、心悸。
10.吗啡类:
①呼吸抑制、支气管痉挛;
②身体和精神依赖性。
③少见:瞳孔缩小、黄视。
④抗利尿作用。
【禁忌症】支气管哮喘、慢阻肺、肺心病、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麻痹性肠梗阻、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禁用吗啡、哌替啶类药物。
【吗啡类药物——用药监护】
A.心动过缓——阿托品。
B.呼吸抑制——给氧,人工呼吸。
C.血压下降——升压药、补液。
D.肌肉僵直——肌松药+人工呼吸。
E.过量处理:
(1)距口服给药时间4~6h内——洗胃;
(2)注射给药后出现危象——静注纳洛酮。
【吗啡使用——注意事项】以下情况慎用:
A.颅内压升高(扩血管)
B.低血容量性低血压(扩血管)
C.胆道疾病或胰腺炎(收缩Oddi括约肌)
D.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肺心病、支气管哮喘或呼吸抑制。
E.未明确诊断——尽量不用——掩盖病情,贻误诊断。
F.注意!内脏绞痛——不能单独用,应与阿托品合用。
【镇痛药使用原则】
“阶梯”“个体” “按时”“口服”
(1)按阶梯给药:轻度疼痛——非甾体抗炎药;中度疼痛——弱阿片类;重度疼痛——强阿片类药。
(2)个体化:剂量由小到大;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应注意实际疗效。
(3)“按时”,而不是“按需”给药(只在疼痛时给药)。
(4)尽量口服——极少产生精神或身体依赖性。
最后编辑于 2023-05-12 · 浏览 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