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职称改革动作大,基层、科研、管理等将独立制定评价标准
一直以来,卫生职称改革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卫健委印发的《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还是“技高一筹”,亮点纷呈,动作力度比较大。
《办法》决定分类分层开展职称评价,制定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中医药、预防医学、基层卫生以及卫生科研、卫生管理研究等9类高级职称基本评价标准。
提出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明确代表作既包括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专利、专著,还包括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报告、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等。
对于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临床为主和科研为主分类评价:以临床为主的,重点评价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以科研为主的,重点评价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能力和专业贡献。
对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服务基层水平、接诊量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实践和实操能力考核,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与病案分析,新技术新项目推广与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以及履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情况,都将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
对于两类作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一是对在医疗卫生领域有重大突破、作出重大贡献,或者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二是对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员,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按有关规定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拓宽医防融合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等医防融合岗位人才按照现执业类别或实际工作内容申报,并在评审中予以倾斜。
对社会资本开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及公立医院的编外人员,畅通晋升渠道。申报职称时,推荐和晋升标准与编内人员一视同仁、统筹考虑。结合申报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专科特色,重点考核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你觉得这些改革动作好吗?

最后编辑于 2023-03-31 · 浏览 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