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随想481:血管活性药物的联合使用
内容随想:
一.来自同行Sunday分享的某进修医院新生儿危重病号血管活性药物的联合使用:


二.关于血管活性药物使用争议颇大,联合使用则争议更大。有的人用药力求单一,单一用药药理作用相对清晰,如果单一用药切中要害解决问题,能体现用药水平。有的人会数种联合用药,认为协同用药才能达到自己需要的治疗目的。而有的人则对危重病号大包围用药,因为病人机体紊乱难以分析,大包围用药药理虽然药理协同性难以分析,但有时能达到目的,就好比大包围抗生素和抗炎药鸡尾酒疗法。
三.1.为什么要对机体使用血管活性药?…机体本身是存在内源性血管活性药儿茶酚胺的,之所以使用,是因为我们认为疾病状态时儿茶酚胺不够,需要外源性添加。或者认为需要提前添加外源性血管活性药,而减少机体代偿所需的做功努力。机体本身存在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三种儿茶酚胺类,因此联用或较长时间使用此三种血管活性药物,并不是禁忌或者违反什么,因为无论你用不用,他们都是血液中存在的,只是使用的剂量和比例问题。在失血或者感染休克情况下,机体会交感神经末梢释放去甲肾上腺素,也会刺激释放肾肾上腺素入血,多巴胺也是升高的;失血休克,寒冷刺激,恐惧等情况,引起的儿茶酚胺分泌会有差异;休克时和发热时都是脚凉,但机体的儿茶酚胺神经内分泌调节是不同的。要进一步去理解外源性血管活性药物,甚至其它合成类似物该如何使用,应该需要从这些更基础的内源性生理知识入手,抛开机体内源性血管活性药应对疾病的自身分泌规律,去讨论外源性血管活性药应该如何使用,这是很难达成共识的。
2.从机体本身同时存在多种内源性血管活性药的事实出发,外源性联合使用多种血管活性的做法是合乎仿生逻辑的,如何合理的联合使用外源性血管活性药,取决于对内源性血管活性药联合分泌规律的认知。鉴于应急应激时内源性血管活性药普遍定性升高,但定量规律不详,针对应急或者应激,联合使用外源性血管活性药物从而减少机体代偿做功,是合乎机体规律的仿生做法。但因为联合用药的联合作用及副作用难以分析,多种联合用药也按说明书使用剂量是有风险的,小剂量的联合使用,类似鸡尾酒疗法可能是可行的,但剂量偏小也属于超说明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