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线数


之前发过一个治疗线数的帖子,本次做了更新。欢迎大家指正。
1、辅助/新辅助治疗,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大部分瘤种是半年内,个别不是)出现了复发/转移,那么辅助/新辅助治疗为一线治疗,超过了这段时间不计算线数。
通常来讲,辅助/新辅助治疗的定义:以根治为目的的手术后大约1个月左右时间开始的目的为控制术后疾病复发、延长术后到出现疾病进展的时间的系统性治疗称为辅助治疗。为缩小肿瘤,降低分期,为后续进行根治手术而采取的系统性治疗称为新辅助治疗。
例如:乳腺癌手术后,采取了化疗,为辅助治疗。乳腺癌肿瘤较大,或与周围组织/脏器粘连明显,预计不容易切除,先进行了4周期化疗,肿瘤明显缩小,之后再手术,这时候化疗即为新辅助治疗。
治疗是化疗、放疗、免疫、靶向、内分泌的统称。
复发:经过手术/局部治疗/全身治疗之后,原发灶部位/原肿瘤病灶部位出现进展称为复发。
转移:经过手术/局部治疗/全身治疗之后,在治疗之前已经存在的肿瘤之外发现新病灶称为转移。
2、晚期解救/姑息化疗,第一次选择的方案是一线,进展后更换的方案算二线(如果是非进展原因,使用了2个周期以上也算一个线数,2个周期及2个周期以内不算一个线数),以此类推。
注意:同类药物之间的更换或者优化治疗不计算一线,例如,紫杉醇换成了多西他赛,卡铂换成了顺铂,或者一开始用多西他赛,后来非疾病进展原因,为了更好地疗效,加用了顺铂,属于同一个方案的优化治疗,加用顺铂之后不算线数,而仍然跟多西他赛是一个线数。
但是如果因为进展加用了其他药物,例如:多西他赛进展后加用了顺铂,那么计算一线(不进展加用顺铂不算一线,进展了加用顺铂算一个线数)。反之,如果一线选用了多西他赛联合顺铂,进展后又用多西他赛/其他紫杉类,而没有增加比上次治疗更多的化疗药物,那么也不计算线数。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