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药药学年度报告递交提问?
推荐请问各位从事药品研发的同仁们:
我司有个创新的小分子新药在2016年获得临床试验批件,批件中规定“自本品获准进入I/II期临床试验起,请按年度提交药学年度报告”,由于我们2019年才启动临床试验,药学部分并未有更新,因此一直未提交给药学年度报告。
咨询大家:
1)药品的药学部分未有信息更新,是否需要提交药学年度报告?模板是参考已上市药品吗?并且提交到哪里?
2)根据《药品注册管理法》和审评中心(2021年22号)发布的《创新药(化学药)临床试验期间药学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是否若评估为药学一般变更,只要在DSUR中报告即可?
劳请各位大神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