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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学教育改革,教育部一一回复了! 

发布于 2020-12-19 · 浏览 1963 · 来自 Android · IP 山西山西
这个帖子发布于 4 年零 143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12月1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多条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相关建议的答复。健康时报记者注意到,这些建议中,许多是全国人大代表对于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建议。教育部答复中表示,商国家卫生健康委,一一予以了回应!



关于鼓励综合性大学增设医学类专业


答复: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增设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30号建议的答复》中,教育部表示,为适应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增设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2016年以来,先后批准电子科技大学、华侨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北大学、南昌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9所综合性大学增设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批准深圳大学、汕头大学等2所综合性大学增设预防医学专业,进一步扩大了优质医学人才供给。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对综合性大学举办医学教育的指导,推动综合性大学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关于改革医学相关专业和学位设置


答复:支持试点“医学+公共卫生硕士(MPH)”双学位项目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74号建议的答复》中,教育部表示,2018年,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4号),明确要求“深入推进‘医学+’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改革”。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提出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机会,要求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不同专业课程之间的有机融合,实现学科交叉基础上的差异化、特色化人才培养。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支持有关高校设置交叉学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加快“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同时,教育部还支持培养单位试点“医学+公共卫生硕士(MPH)”双学位项目,鼓励全日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医科研究生兼修MPH,培养医防结合复合型人才。


关于强化重症医学毕业后培训


答复:鼓励并支持医学院校开设重症医学相关课程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74号建议的答复》中,教育部答复表示,目前,全国共设置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59个,硕士点141个,高校均可根据自身发展和需要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设置重症医学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重症医学专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症医学科专业培训细则(2020试行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症医学科专业基地认证标准(2020试行版)》等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各省份遴选重症医学住院医师专业基地,加强重症医学人才培养。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并支持医学院校开设重症医学相关课程,积极引导重症医学学科建设,加强重症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同时,教育部将充分发挥大学附属医院的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承担重症医学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附属医院建立重症医学培训中心,开展在职人员的培训,培养平战结合的防疫-医疗复合型人才。


关于打通院校教育和住院医生培训


答复:正在组织开展“5+3+X”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74号建议的答复》,答复表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教协同深化医学教育改革,持续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2014年,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明确提出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从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2015年,教育部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实施一体化人才培养。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确定了“5+3”(5年临床医学本科院校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对经过3年研究生教育的合格毕业生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对经过3年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可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和探索,在充分借鉴国际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答复中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深入推进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的贯通和衔接。目前,教育部正在积极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组织开展“5+3+X”(X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采取“5+3+X”的模式培养医学领域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关于缩短本科医学生学制时间


答复:目前本科生培养方案既重点强化了本科医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又充分考虑了本科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的衔接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39号建议的答复》中,教育部表示,2017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才培养,系统谋划未来一个时期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对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建立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在此基础上,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出详细要求,明确提出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为强化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标准》还明确提出本科生培养计划中,必须安排不少于48周的毕业实习,同时还着重强调了医学院校教育计划必须考虑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并使毕业生具备接受和获取继续医学教育的能力。基于以上指导思想形成的本科生培养方案,既重点强化了本科医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又充分考虑了本科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的衔接,对于保障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不断加强医学专业内涵建设,开展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构建医学专业全覆盖的医学教育认证体系,以专业认证为抓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对院校开展“5+3”医学人才培养的指导、督察和质量评价工作。


关于延长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习时间


答复:要促进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39号建议的答复》中,教育部表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为促进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自2015年起新招收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同时,2015年《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明确要求医学院校加强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应用科研能力培养。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统筹优化临床培养培训内容和时间,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培养等。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不断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强化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应用科研能力培养,提升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杨小明整理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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