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法规环境下的质量受权人业务提升和质量体系完善专题培训班(11月南京班)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也增加了处罚范围,在对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予以处罚。这就要求企业的QP,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把关,提高管理层整体的法规敏感度以及法规符合性。
另一个最重大的改变,就是在取消了GMP认证工作的同时,也会加大飞检力度。这使得我们的企业的工作方式,需要把突击式的GMP认证,改为每天日常工作的高标准。
以上种种措施,对质量受权人的能力都会是极大的挑战。
为了帮助广大药企的QP避免日常运营中常见的问题,本次培训从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出发,通过详细介绍国内外典型案例,联系相应带来的法律法规风险,从一线实际经验出发,培训如何从管理、操作、制度层面避免日常错误。
会议安排
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7-19日 (17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南京市 (具体地点直接发给报名人员)
支持单位:青岛科创相容性研究中心(高分子材料专家工作站)
参会对象
从事质量、生产等工作管理人员,研发管理人员等中高层管理
会议说明
1、理论讲解,实例分析,专题讲授,互动答疑.
2、完成全部培训课程者由协会颁发培训证书
部分课题示例
新的GMP认证以及飞检应如何准备及看待
药品管理法对企业质量体系影响
哪些SOP会受到影响 重点SOP修订说明
报名方式: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