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全国医药技术管理——新药研发项目管理"高级研修班(2005.5,北京)
本研修班旨在通过系统的短期培训,使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的高、中层技术管理者和项目参与人员全面地掌握新药研发项目管理方法和技巧,分享中外顶级制药企业新药研发管理的成功经验,大大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增强企业的科技竞争能力、提高新药开发的成功率和创新效益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05年5月19~22日(5月19日报到、20~22日研修班课程)。
2、地点:国务院二招(北京西直门南大街6号)
二、参加对象
制药企业、新药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大学、新药研发公司等)主管项目的高层领导(总经理、研发总监、总工程师等);职能部门(规划部、项目部、投资部、技术部、质量部、企管部)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核心成员等。
三、研修内容
本研修班课程结合新药研发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注重内容的新颖性和实操性,共设置“新药研发项目战略与规划”、“新药研发项目的评价与选择”、“新药研发项目的计划与控制”、“新药研发项目组织及高效能研发团队的建设”、“新药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新药研发项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六个模块,共约22学时。
具体内容:
(一)新药研发项目战略与规划
1、新药研发项目战略管理框架;
2、新药研发项目组合策略与投资策略;
3、新药研发项目的自主开发管理(列举著名跨国医药企业的新药研发新战略和新模式,探讨我国新药研发的战略发展新思路);
4、新药研发项目的外包管理(同上);
5、研发项目战略规划工具——路径图法。
(二)新药研发项目的评价与选择(立项管理)
1、新药研发立项选择与评价的流程和模型;
2、新药研发立项信息资源的获得与利用;
3、新药研发立项中的专利分析方法和技巧;
4、新药研发立项中的市场分析方法和技巧;
5、新药研发立项中的技术分析方法和技巧;
6、新药研发立项中的策略分析方法和技巧。
(三)新药研发项目的计划与控制
1、通过QFD(质量功能展开)将项目需求转化成项目交付结果特性;
2、确定项目目标,明确目标的优先级;
3、新药研发计划的制定(结合新药法规要求和新药研发特殊的生命周期);
4、新药研发项目控制的基本原理;
5、新药研发项目的进度与成本管理;
5.1工作量、任务分派与资源保障
5.2影响研发进度因素的分析
5.3加快研发进度的措施与方法
5.4新药研发项目的成本核算
5.5进度变化与成本控制(挣值分析)
6、新药研发项目的风险识别、量化与规避;
7、新药研发项目的质量管理;
7.1新药研发的政策法规及质量保证
7.2新药研发的质量控制技术
8、新药研发项目绩效指标的设计及评价体系。
(四)新药研发项目组织及高效能研发团队的建设
1、新药研发项目的组织模式;
2、跨职能项目团队的组织;
3、研发项目经理与研发人员;
4、项目团队的建设与管理;
5、研发人员的激励模式;
6、研发人员的培训和发展;
7、研发人员的考核;
8、研发人员的沟通与协调。
(五)新药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
1、基于生命周期的新药研发项目过程;
2、新药研发项目过程管理的三大机制;
3、新药研发项目过程考核的内容与考核指标;
4、新药研发项目的过程中止管理。
(六)新药研发项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1、项目信息化管理的作用与价值;
2、项目研发过程信息资源的收集、归档与电子数据库的开发应用;
3、项目工作流管理—新药研发项目管理软件Pharma-Project V2.0。
四、研修方式
我们将根据课程中每个模块特点,邀请中外顶级资深专家10人左右担纲主讲,以实战派专家为主,采用理论讲授、实战案例分析和问题讨论的方式进行,并在研修班期间组织1~2次沙龙活动。
研修班结束时,可获得《全国医药技术管理——新药研发项目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五、课程费用
1、每人需缴纳研修班费用298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等费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中国医药技术联盟成员单位学员,优惠价为2680元/人。
2、请各参加单位和人员,在确认参加培训后将上述相关费用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华创阳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地安门分理处
账 号:0200003209006832105
六、报名方法
有意参加者,请尽快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05年4月30日前报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中国医药技术联盟秘书处。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54号 邮编:100009
联系人:徐静、周雪梅
电话:(010) 51665863-829/868
传真:(010) 51665863-828
E-mail:sdattc@pharmtec.org.cn
有关进一步内容和进展,敬请登录中国医药技术经济网(www.pharmtec.org.cn)
附件:
第四期“全国医药技术管理——新药研发项目管理”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最后编辑于 2005-03-24 · 浏览 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