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标书中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有没有区别
比如,我们省有一项基金的“研究方案”中有“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我一般是这样处理:
将研究内容作为一项,主要写做一些什么,如:采用PCR方法检测××基因外显子的缺失情况,采用DNA测序研究××基因点突变情况;
将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作为一项,写本项目完成后将要解决什么问题;
将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作为一项,与研究内容里的内容相对应,但比较详细的描写具体方法,如:用常规组织DNA抽提方法(酚-氯仿)抽提××肿瘤组织的DNA标本,采用××对引物,PCR方法扩增××基因的××外显子,对没有检出缺失的标本,用××纯化试剂盒纯化回收PCR扩增产物,用双脱氧法进行DNA序列测定,……等等。
虽然我用此处理方法写的标书年年都能中标(有时用别人的名字申请),但心里还是有些疑惑,到底对医学来说,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有没有区别?请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3.3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