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y logo
首页丁香园病例库全部版块
搜索
登录

【求助】保健食品转让中的问题 棘手!!!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IP 广东广东
1459 浏览
这个帖子发布于 17 年零 251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我公司受让一个保健食品,是2005年4月份批准的维生素补充剂。剂型:1g/片。在翻阅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发现企标中原料Va、Vd、β-胡萝卜素的描述是:维生素A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有关规定,维生素D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有关规定,β-胡萝卜素符合GB的一个标准。可是药典和国标对以上原料的规定都是纯品即纯度在97%-103%之间。可是其研发申报用的原料的规格是:Va32.5万国际单位/g、Vd10万国际单位/g、β-胡萝卜素1%。
现在的问题是:
1维生素不是都应该符合GB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吗,怎们能符合药典呢。一般专家不是认为有食品标准的优先引用食品标准,这个为什么引用药典的标准。
2就算是引用药典标准,其实际使用的原料规格和药典里规定的不一致,难道专家当时没有发现。(其申报时的生产工艺和投料量都是按照32.5万国际单位、10万国际单位、1%来投料的,如果使用符合药典标准的原料最终产品中维生素含量岂不是超标好几百倍,专家连这个都没看出来??)
3现在对方说其企标是经过药监局审批并且在技术监督局备案的,而且产品也有批文,是没有问题的。我方生产部门咨询过省药监局,省局认为应该严格按照对方的企标中规定的原料标准来购买原料。现在双方的说法和作法都没有错,那究竟错在哪里。显然按照对方企标去购买原料是生产不出来合格产品的。



8 收藏点赞

全部讨论(0)

默认最新
avatar
8
分享帖子
share-weibo分享到微博
share-weibo分享到微信
认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