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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石正丽等呼吁为新冠病毒改名 称现命名有误导性

医疗行业从业者 ·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IP 未知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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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发布于 5 年零 147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财新网】(记者 杨睿)新冠病毒的命名尚存争议。2月19日,国际顶级医学期刊《柳叶刀》在线发表了一篇由中国科学家撰写的通讯文章,呼吁为新冠病毒改名。文章称,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为新冠病毒所取的“SARS-CoV-2”有误导性,甚至会产生恐慌,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利。该文通讯作者为中山大学医学院院长郭德银,复旦大学病原微生物研究所所长姜世勃、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员石正丽等为共同作者。

2月11日,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发表声明,根据系统发育、分类学和已有经验,冠状病毒研究专家组正式确认新冠病毒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SARS-CoVs)的姊妹,属于类SARS病毒种,并将其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世界卫生组织(WHO)也于同日宣布,由这一病毒导致的疾病的正式名称为COVID-19。(参见财新网“新冠病毒与新冠肺炎获正式命名 WHO称可去污名化” )

在此之前,2月7日国家卫健委发出通知,并在次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新冠肺炎(NCP)。

中国学者在上述《柳叶刀》文章中称,SARS是疾病名称,将新病毒命名为SARS-CoV-2实际上是在暗示它会导致SARS或类似疾病,尤其会对一些病毒学知识不足的科学家及公众产生误导。这种新病毒是一种自然演化的病毒,与所有其他SARS样或SARS相关冠状病毒不同,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它们的基因序列有差异。

此外,中国学者还认为,新冠病毒在生物学、流行病学及临床特征方面与SARS病毒有区别,该命名会产生误导。新名称也与疾病名称COVID-19不相符。他们呼吁,这一引起国际广泛关注的流行病毒应该拥有自己的独特名称,并建议改为“2019年人冠状病毒”(HCoV-19)。

文章还称,新冠病毒仍在发展中,现在预测疫情的可能结果还为时尚早。但一些专家认为,新冠病毒可能会演变为一种低致病性、高传播性的冠状病毒,像季节性流感那样每年冬天卷土重来。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SARS-CoV-2这个名字可能在世界范围内对疾病流行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人们一想到SARS又卷土重来就会感到恐慌。旅行者和投资者可能也不会想前往SARS疾病持续流行的国家,甚至是只有零星SARS病例的国家。

中国学者还提醒称,人们可能还认为,在当前疫情爆发结束后,新冠病毒会像SARS一样不会再出现。这样人们将来可能不会去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并失去警觉。

文章建议,基于新冠病毒特殊的临床、病毒学和流行病学特征以及其不确定性,为避免产生误导和混淆,帮助科学家和公众更好地进行交流,建议将SARS-CoV-2重命名为“2019年人冠状病毒”(HCoV-19)。这一名称可将新冠病毒与SARS病毒区别开来,并使其与导致的疾病名称COVID-19保持一致。

在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将新冠病毒命名为SARS-CoV-2后不久,高福就曾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没有证实这是(最终)结论命名,我也认为不妥。” 他建议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专业委员会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来讨论此事。

此外,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即《柳叶刀》文章通讯作者郭德银也曾向媒体透露,此次命名“没有征求中国专家或者学会的意见”。在他的介绍中,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每一类病毒都有一个专门小组(Study Group)负责命名,但这次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中没有中国大陆的专家。

据ICTV介绍,当新病毒造成疾病暴发时,有三个与病毒和疾病相关的名称需要命名:疾病名称、病毒名称和病毒分类名。疾病命名由WHO决定,病毒名称由相关病毒专家们决定,病毒分类命名则由ICTV决定。据悉,此次新冠病毒最终命名要等到ICTV开会确定,其冠状病毒研究小组或将在今年6月开会。

截至发稿,财新记者未能联系上该文通讯作者郭德银与共同作者高福、石正丽置评。该文作者之一姜世勃邮件回复财新记者称,不便以个人名义接受采访,观点都已呈现在《柳叶刀》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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