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病专方
恵远堂主:
所以,胡希恕、岳美中等前辈赞成一病有一病之主方,一方有一方之主药,专病专方、专症专药,经得起重复,经得起试验,经得起考验。
——专病专方,只有在少部分疾病中可以具备。
西医病的概念,是一定病因作用下病理过程或状态的集合,核心在病因。对于部分疾病,如果是以病因诊治为主导因素的,且病因是唯一而特异性的,此时理论上可以用一种药或方来对应之,专病专方。
如果疾病的诊治不是以病因而是以病理过程或状态为主导(如多数内伤杂病),那么,由于病人体质的不同,同一疾病可以有不同的病理类型,不同的病理过程或状态;同一种疾病在同一人身上,随着疾病发展过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病理过程或状态;乃至于疾病进一步发展,出现各种继发性的病理改变(并发症),而有各种不同的病理过程或状态,此时在诊治用药时,就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选用不同的方药组合来应对不同的病理过程或状态的组合。
中医证的概念,本质上就是病理学的概念,不含有病因的(实际的,客观意义上的)诊断。中医证的治疗,本质上是针对病理进行治疗,围绕机体病理改变而展开。中医辨证论治的本质,核心就是研究分析症-证(病理改变)-方药之间客观存在的对应关系。
最后编辑于 2017-07-18 · 浏览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