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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务虚-花架子:医院等级复/评审之殇,从综合医院放射科登记不准出现肺结核说开去

丁香评论员 ·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IP 山东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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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发布于 11 年零 28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前面不少站友就医院等级复/评审发过帖,包括在下。大家基本一致认为事是一件好事,但是往往务虚偏重、花架子较多,脱离了实际,对医院上上下下平添了很多工作量和压力。
举一个检查与实际工作脱节的例子。
为了更好地对结核病进行防治,统一预防、治疗,多年以来要求肺结核病人必须到结核病防治院/所诊治。为了避免综合医院为了经济利益截留收治结核病人,上级主管部门不定期会进行检查。我曾多次迎接过此类检查,其中一条要求是接受过综合医院放射科的检查登记簿中,不准有结核病人,即不准有肺结核这一诊断名称。换言之,所有肺结核病人一开始就必须到结核病防治院/所检查、诊疗。
乍一看,这一规定貌似有理,但实际上,与实际工作严重脱节。
试想一下,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在感到不适,或者是例行健康查体,都是到综合医院去就诊、检查。如果影像检查发现了疑似结核的病例后,放射科会做出疑似诊断,并据实登记诊断结论/意见。然后接诊的临床科室应当立即做好登记,把疑似病人转到结核病防治院/所诊治。
但是,实际情况是,没有一个门诊大夫在病人没有做影像检查前就能断定患者是一个肺结核疑似病人,或者患者本人先知先觉,知道自己是患了肺结核,去结核病防治院/所检查、诊治,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是十分可笑的。
如果不按照放射科的检查登记簿中不准出现结核病人,即不准有肺结核这一诊断名称的检查规定执行,医院、科室会被批评、扣分甚至处罚。无奈之下,为了不被扣罚,当时采取了把所有疑似肺结核患者结论登记写成肺结节!
把这一实例写在这里,是希望此次医院等级复审,多多求实之举措。求达到规范诊疗行为、路径之效,达到提高医疗质量和全员素质之实效,求改善服务理念和提高患者满意度之实效,等等等等。
总之,医院等级复审的举措大多数医务工作者都拥护,只是希望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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