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停止缴纳在职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
转载于某知名提问回答科普网站
背景单位: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背景事件:2022年7月该院人事处通过电话私下通知:超过三年未毕业的在职/全职博士,从当月起停发所有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如科室擅自补发的,予以重罚。该电话仅仅是临时“告知”,相关工资福利绩效已在当月停缴,停缴后才慢悠悠的以“提案”上院党委会/办公会。会议仍然同意该决议,并且这些内部通知从未正式下文,但停缴已经属实,从官方网站均可查到停缴。部分在读的博士早已达学校毕业要求,但导师们有的要求高,有的恶意要求延期毕业,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文章没发所以无法按期毕业。而部分博士在攻读学位期间也按科室要求回科支援上班,医院认为这部分人就是贪心,想多吃多占,认为不能养“闲人”。
事件影响:停发工资绩效可以理解,但是贵州省事业单位只要停发一个月社保和公积金,意味着医保公积金立即失效,那么期间如果生病,连医保都不能使用。
想请问:以“未按期毕业”作为“一刀切”停缴社保等,属于违法行为吗?这难道不是类似于,我强奸了你是因为你穿太少?这怎么能作为违法的理由?除了走劳动仲裁,是否有更好的建议?谢谢!
题外话:贵州医科大学是个垃圾学校,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个垃圾工作单位,正常点的同志们别来这。你一个985毕业的博士过来工作,说你是A类学校的C类博士。你一个211学校毕业的硕士来读书,说你没有科研思维和科研能力。
停发通知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