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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7 20:18 sungodzy 发表评论 IP: 59.46.28.*


医生在工作地点之外站不站出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自己有把握的病情,还是尽量试一试,对于自己没把握的或者不是自己专业的病情,最好不要亲自上去,如时间允许则可以提出些建议。

2008-05-27 19:20 ogogo 发表评论 IP: 218.23.217.*


说的太对了.昨天一个病人在门诊做心电图时突然发心梗第一个冲进去抢救病人已经不行了家属就在闹再骂什么吊医院不过最终还是抢救过来了我没说一句抱怨的话但是事后觉得心寒!!!!!!!

2008-05-27 19:10 wqhbsn 发表评论 IP: 124.237.11.*


重大过失怎么界定?我尽了力,但是患者残了,死了,是我过失还是病情所致?法律鉴定?医疗鉴定?我有这个时间去拖,去申诉?大部分医院就是为了息事宁人才选择忍气吞声,大部分赔偿案件如果走正规程序可能不需要赔偿,可是面对患者家属的纠缠,声名的损失谁来补偿?就像这里,我尽了力,可是怎么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

2008-05-27 19:05 直上云端 发表评论 IP: 59.62.163.*


10年前我刚参加工作,出外旅游时也经历了类似的故事,当时广播急切在找妇产科大夫时,我没经过什么思维立即冲到10号车箱处理产妇,当时产妇是经产妇,对于阵痛耐受力非常好,宫口都近开全了,非常简单的设备,36周的孩子出生了,很顺利的,那时真的觉得很光荣,不仅是自已的“救死扶伤”还为别人投来赞誉的目光。但从医这么多年后,若有同样的经历特别不是自已的专业时,我不知会不会像当年一样“单纯”?我想我非常想,我也很怕医疗纠纷,但面对病人的生死我也许还会站出来,毕竟生命是那么的可贵!

2008-05-27 17:49 Guest 发表评论 IP: 125.92.69.*


我为医10年后才真正理解到医生与病人的关系那就是永远都是农夫与蛇的关系所为战友之类的说法都是空想主义.

2008-05-27 16:47 Guest 发表评论 IP: 202.120.32.*


最近看了日本的一部讲述医生的电视剧,发现在国外,至少日本也存在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

2008-05-27 16:10 chipher 发表评论 IP: 59.41.99.*


幸好我不是医生,没有这个烦恼。法律有缺陷,国人法律意识不够,有些人在出现意外情况时会想到求助于法律,根本忘了救人者善意的初衷。医者救或不救都无可非议。

2008-05-27 15:52 Guest 发表评论 IP: 121.16.188.*


医生应为自由执业者,只要取得执业医生资格,即应没有执业地点的限制,如同律师一样取得律师证后,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执业,对医生进行执业地点的限制是否违反公民的工作自由权?是否违反宪法有关保障公民的工作等权利? 对医生执业地点的限制本人认为是对医生人身自由权利的侵犯,使医生成为特定医院的奴隶

2008-05-27 15:45 Guest 发表评论 IP: 222.45.196.*


强烈的谴责职业医师法关于"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规定.它很大的意义上限制了职业医师的人身自由和挫伤了救死扶伤的积极性.

2008-05-27 15:43 buyirnen 发表评论 IP: 222.213.221.*


"因为我守法,所以我不能救 "你太有才了!

2008-05-27 15:41 yan1wei2hua3 发表评论 IP: 59.69.129.*


最好我是个神仙就可以只考虑自己的技术问题了

2008-05-27 15:28 Guest 发表评论 IP: 124.42.65.*


法律之间也是互相矛盾的

2008-05-27 14:55 Guest 发表评论 IP: 58.52.22.*


我也在火车上遇到过广播救人.那时我刚工作3年没有抢救重病人的经验.我在第13节车厢一个单身女孩拖着一大堆行李病人离我相距近10节车厢车厢很拥挤周围都是陌生人.我权衡了很久可能与楼主一样:道德法律责任良心还有我的医技?我最终没有勇敢的展出来.

2008-05-27 14:49 燕辉 发表评论 IP: 220.162.55.*


面对现实,除了无奈,实在无语.......

2008-05-27 14:45 navy2256 发表评论 IP: 221.197.244.*


同意楼主的说法

2008-05-27 14:23 wayboy2008 发表评论 IP: 61.141.21.*


不是立即要死,否则我都不会上去救,毕竟我不能把自己、自己的家都赌上去。 要怪就怪为什么医患关系那么恶劣吧

2008-05-27 13:19 xishang434 发表评论 IP: 218.94.50.*


从本文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下班后除了自家亲人,不管碰到什么急诊,都不管我们的事。

2008-05-27 13:06 moxwang 发表评论 IP: 118.73.23.*


同意大家的观点,不是我们没爱心,现在的人,坏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所有的大夫对待自己的病人都是善意的,都希望患者早日康复。要想解决医患矛盾,自由一条,免费行医。呵呵呵,希望早日实现。

2008-05-27 12:47 Guest 发表评论 IP: 220.184.117.*


抱歉不是我不想实在是我不敢也没有那么多钱赔给不幸的患者现在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实在让我们先药保护自己!

2008-05-27 12:05 Guest 发表评论 IP: 221.217.78.*


在当今中国这个环境里,农夫和蛇的故事太多了。不是我不想,是我不敢。这不能不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2008-05-27 11:57 星辰闪烁 发表评论 IP: 222.62.64.*


很同意大家的观点.首先还是以保护自己为前提遇到需救助病员最好先向周围人员大致讲一下病情最好是有穿制服的在场以便作证.看到有生命危险存在而不施救心中难安呀.但整体医疗环境太让医务工做者寒心故却步不前

2008-05-27 11:31 zengyi429 发表评论 IP: 121.62.180.*


退一万步讲,医生可以自由的在其他地方执业,还有个医患环境,救不活的话,就是你那心肺复苏的那一记拳头按错了地方,农夫与蛇的故事太多了,在中国,医生的天职是先保护自己

2008-05-27 11:28 hyy200032 发表评论 IP: 221.15.212.*


不存在恶意或重在过失,则医生当免除损害赔偿责任。重大过失怎么界定?我尽了力,但是患者残了,死了,是我过失还是病情所致?法律鉴定?医疗鉴定?我有这个时间去拖,去申诉?大部分医院就是为了息事宁人才选择忍气吞声,大部分赔偿案件如果走正规程序可能不需要赔偿,可是面对患者家属的纠缠,声名的损失谁来补偿?就像这里,我尽了力,可是怎么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

2008-05-27 10:44 吕述华 发表评论 IP: 59.55.231.*


记得曾有人说过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如果说都按我们的职业道德去对急需要我们抢救的人进行救治的话无论如何都会得到大家的尊重和理解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目前大的医疗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各种媒介需客观的报道有关的医疗事件尤其是各种个案或未有定案的医疗事件别为了某种利益或争相报道!

2008-05-27 10:39 lls1981 发表评论 IP: 218.95.47.*


许多问题并不是现在才出现,而是已经存在好长一段时间了!为什么有问题而总是得不到解决?说白了就是医务工作者太软落,不站起来好好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尊严!问下有多少医生在委屈中求全,在委屈中失去应有的尊严?做医生都做怕了!有谁还敢站出来?一旦出了事一辈子的努力都白费了!说实在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医务工作者在选择这一行时都是怀着“救死扶伤”的愿望的!但是却被这个社会慢慢的消磨掉了!好的医疗环境什么时候来?等吧!哪一天发现自己头发白了,问题还是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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