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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胎儿生长受限

妇产科医师 ·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IP 福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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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发布于 18 年零 49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患者,女,24岁,系“G2P0 31+3周宫内妊娠LSA,胎儿宫内生长受限”,LMP2006.10.28,EDC2007.8.5,孕早期有重度妊娠反应,无病毒感染史,无特殊毒物,放射物质接触史,孕四个月始觉胎动,在本院行产检3次:2007.4.9腹围80cm,宫高23cm,2007.5.7腹围82cm,宫高26cm,2007.6.4腹围86cm,宫高28cm.4月20号B超示“双顶径54mm,股骨径40mm”6月4日B超示“双顶径70mm,股骨径53mm”,以”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收住院,入院后予加强营养等治疗。
教科书上诊断:
(一)病史体征 如有引起IUGR的高危因素(不良妊娠和分娩史、IUGR分娩史、妊高征、高血压、慢性肾炎、多胎等),应特别注意观察胎儿生长发育状况。
(二)人体测量法 测量宫底高度与孕周相对照,测量孕妇体重,在孕晚期平均每周增加0.5kg,增加缓慢或停滞,可能反映IUGR。方法虽粗,但有简便的筛选方法。
(三)B超测量 早期可测胎儿顶臀径(CRL),晚期多测胎头双顶径(BPD),孕26周前,BPD如2周增长<2mm,则为IUGR,>4mm,则可排除


想请教一下“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具体诊断指标及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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