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病人能结婚、生孩子吗?
临床中经常遇到家属询问这样的问题,今天简单谈谈个人看法。
需从两方面入手:
1.法律方面:法律方面较为简单,婚姻法只规定精神病人在发病期内不能婚育。
2.人情方面:较为复杂,有利有弊,需权衡利弊。婚姻能使病人享受到规律的家庭生活,得到更多的照顾,减少自卑心理,有机会与外界多交往,在配偶的陪伴和督促下严格遵医嘱就诊和服药,能大大减少病情复发的危险性——此为利;婚姻必然会伴随家庭矛盾,如果婚后“内战”不断,势必会给病人带来更多的精神刺激,不利于病情的康复——此为弊。精神病人也是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因此没有理由禁止他们结婚,但是在决定病人的婚姻大事之前,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明确是在寻找幸福,还是寻找照顾者?对婚姻的期望值直接影响病人对婚姻的满意度;2.病人能否承担家庭的责任;3.病人与他人长期交往的能力如何?这是夫妻常年厮守、和平共处的前提;4.精神分裂症病人的配偶付出的要比普通人多得多,对方愿不愿、能不能承担这份责任?5.一定要在病情稳定2年之后再决定婚姻事宜,发作过于频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宜结婚;6.不要在婚前隐瞒病情,这会给结婚后的生活埋下巨大祸根;7.家属要随时指导病人正确看待婚姻生活,提高病人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
总之,婚姻大事,非同儿戏,一定要谨慎处理,
处理的好,病人和家庭都受益;处理的不好,则
会加重病情,全家不安。
生育问题
尽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精神病人生孩子,但医生的建议是:最好不生。1.精神病人普遍难以胜任繁重的家务劳动,无法照顾好小孩;
2.精神分裂症有明显的遗传倾向,单亲精神分裂症者遗传率约20%,双亲精神分裂症者遗传率50%,从优生优育角度看,也不宜生育;
3.精神分裂症病人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怪异思维和行为,可能会攻击子女,故不宜生育;
4.怀胎、分娩过程对病人的生理、心理均会产生巨大影响,且怀孕、哺乳期内不宜服用药物,而一旦停用抗精神病药物,病情可能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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