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 安徽医科大学出版中心招聘英文期刊编辑
*以下内容转自“浙大学术期刊”公众号,您可以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为保证我校新创办英文期刊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我校创办英文期刊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英文期刊编辑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点击此处查看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历届博士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本招聘公告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七)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报考岗位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所列“岗位回避”情形的。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历届毕业生要求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工作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中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
4.责任编辑证(历届);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科研成果清单;
7.岗位所要求其他证明材料;
8.知情承诺书(附件4)
上述1至8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与附件2(word)、附件3(excel)压缩后共同发送至1161846296@qq.com(邮件主题须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因未按要求报名、误填、漏填报考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结果,相关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收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请理解。点击此处查看所有附件。
五、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采取网络预审和现场集中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会在安徽医科大学出版中心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招聘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后续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所需要的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查验后,原件退还本人)。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二)心理健康测评
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三)面试
招聘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英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
七、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在入职报到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核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签约录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联系方式
出版中心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551-65161192、13956026275,邮箱:1161846296@qq.com;监督电话:0551-65167727;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笃行楼3楼出版中心(邮编230032)。
十二、有关事宜
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三、部门简介
安徽医科大学出版中心2001年成立,负责编辑、管理和指导安徽医科大学各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中心由学校直属管理。目前,中心除了编辑出版《安徽医科大学学报》《中国药理学通报》《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颈腰痛杂志》4种期刊外,还代行管理、指导由学校主管、主办、编辑出版的8种医学学术期刊,均具有CN和ISSN刊号,国内外公开发行。12种期刊中被CSCD收录的核心期刊2种,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4种,WJCI收录的核心期刊4种;其中9种期刊被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收录为统计源期刊,即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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