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能否多点执业?多点执业需要注意什么?

1.什么是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或备案后,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分为两种。
一种是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执业机构执业。该种情况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即通常简称的多机构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另一种是在不同执业地点多个执业机构执业。该种情况医师应向批准新增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即通常简称的增加执业地点)。
注意: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也就是说执业助理医师不可跨执业地点多点执业。
2.医师多点执业的地址如何划分?
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
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
举例,执业医师王某在A省注册主执业机构后,可以在A省多家医疗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多机构执业备案;若王某同时想在B省某医疗机构执业,则王某应向B省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地点。
3.哪些类别的医师可以多点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有没有工作经历职称等要求?
根据《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经卫生健康部门注册后可以进行多点执业。
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新增执业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护理院的,可放宽到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但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完成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任务(第一执业医疗机构是指医师多点执业前已注册执业的医疗机构);
(三)不是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四)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医师一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4.医师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有哪些规定与要求?
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申请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并与在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专业的医师可在多点执业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全科诊疗科目下多点执业注册)。
5.主执业地点变更,原多点执业备案是否受影响?
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以及变更主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变更后原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
因而如果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及主执业地点后需要继续开展多点执业的,申请人应该重新按照多点执业的流程办理申请登记。
6.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拟申请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批准医师第一执业医疗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三)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提供一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四)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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