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缓释固体制剂的上市后药学变更归属
口服固体缓释制剂的辅料用量变更,目前比较权威的指导原则如下,分别公布了口服固体终极中非控释辅料与控释辅料的变化控制范围:

问题来了,假设上市后变更,非控释辅料与控释辅料用量同时发生了变更,处方总重量保持不变,极端一点举例,控释辅料用量增加了6%,非控释辅料用量减少了6%,该如何评估?
- 分开评估,非控释辅料用量变更为中等变更,控释辅料用量变更为中等变更,整体取严原则,按照中等变更进行评估?
- 合在一起评估,辅料整体变化为12%,超出中等变更10%,按重大变更进行比较?
哪种路线更合理,风险更低一些?
最后编辑于 2024-11-15 · 浏览 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