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奇葩规定
越来越无语了,前不久我们科室住着一个病人是糖尿病肾病,肾功能不全到医保局办理慢性病,对方居然说不到尿毒症不能办理,让加上什么肾病综合征或下上尿毒症才能办理,如果有医保局的人看到,我就想问问病例能够随便修改的吗?办不办理是你们说了算,但是给病人出这样的馊主意,你们居心何在?之前有一个病人也是一个糖尿病肾病,肾功能不不全非得让加上慢性肾脏病分期才给办理,现在又出这样一出,慢性病规定也能够随便定义的吗?是你们随便说的就行吗?病例可以随便修改吗?如果病人不再找我们就罢了,如果再回来找我改病历,他不投诉你们,我也要投诉你们医保局,大不了我医生不干了,这么奇葩的事都能让我碰到,真特么的恶心!
最后编辑于 2024-07-09 · 浏览 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