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屈光手术适应症及禁忌症(激光类手术)

关于激光类适应症和禁忌症,自2015年至今共有多篇《专家共识》,现做以如下回顾。
2015年共识适应症如下:


共识中提到了:①意愿,②年龄,③度数稳定性(强调了最低两年),④度数范围(全飞联合度数一千度以内),这里的散光没有“+ -号限制”。
2016年共识适应症如下:


共识中提到了:①意愿,②年龄,③度数稳定性(强调了两年),④度数范围(全飞联合度数一千度以内)且散光限制是“-散”,⑤强调了云翳、斑翳要特别注意。
2018年共识适应症如下:


共识中提到了:①意愿,②年龄,③度数稳定性(时间改成了一年),④度数范围(全飞未提及联合度数),散光限制是“-散”,⑤强调了云翳、斑翳要特别注意。
2018年共识适应症如下:


共识中:重点强调了屈光度范围,第一次提出了剩余厚度和术后总厚度(板层术后400以上,表层360以上),其他意愿,年龄,度数稳定性默认和前面一样。
2019年共识适应症如下:



共识中提到了:①意愿,②年龄,③度数稳定性(强调了最低两年),④度数范围,这里的散光没有“+ -号限制”。
禁忌症:
2015年共识禁忌症如下:





绝对禁忌症提到了:①圆锥、扩张性角膜疾病,②活动性炎症反应和感染,③术前角膜总厚度以及术后剩余基质床厚度,④活动性的免疫性疾病及结缔组织疾病,⑤焦虑、抑郁精神疾病,⑥重度干眼、影响视力的白内障及未控制的青光眼。其他均为相对禁忌症。(角膜基质或内皮的营养不良为相对禁忌症)(病毒性角膜炎为相对禁忌症)
2016年共识禁忌症如下:



这里把重度弱视、屈光度数不稳定、术后剩余厚度<380、严重角膜边缘变性、角膜基质或内皮的营养不良为相对禁忌症列为了“绝对禁忌症”, 干燥综合征(新加入的疾病)、病毒性角膜炎也为绝对禁忌,严重的甲亢及甲亢性突眼为绝对禁忌。
2018年共识禁忌症如下:




重度弱视、病毒性角膜炎、精神疾病仍、全身结缔组织疾病、术后剩余厚度、干燥综合征为绝对禁忌,把未控制的甲状腺相关性眼病改为了相对禁忌。糖尿病一直是相关禁忌。
2018年共识禁忌症如下:


重点强调了度数和角膜剩余厚度。
2019年共识禁忌症如下:



这里把青光眼直接归为“绝对 禁忌”,把精神疾病改为了“相对禁忌”。
所有禁忌症中“糖尿病”均为相对禁忌,且均未提及“高血压病”,精神类疾病从开始的“绝对禁忌”最后改为了“相对禁忌”,只有表层手术中提及“瘢痕体质”为相对禁忌,板层手术未提及。病毒性角膜炎绝大部分列为了绝对禁忌,“干燥综合征”除了2019年未提及其他均列为了“绝对禁忌”,“青光眼”2019年直接列为了“绝对禁忌”,其他年份还分了控制和未控制之分,这些共识共同的绝对禁忌有:活动性炎症、圆锥或疑似,角膜厚度不够的术前术后均要求,除了全身免疫系统疾病之外,容易忽略的是“结缔组织疾病”如多发性硬化,共识中也列为了绝对禁忌。
厚度要求,2018年地形图引导的要求板层剩余厚度在400以上,表层要求360,2016年板层要求380以上。术前厚度表层要求450以上,板层这里未提及。
最后编辑于 2024-02-28 · 浏览 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