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有关待遇的规定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引进博士研究生有关待遇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加快学科和专业的建设步伐,优化人才结构,发挥优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吸引优秀人才,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围绕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目标,根据各学科发展需求确定引进计划。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优先保证重点建设学科(群)博士引进,同时兼顾相关学科均衡发展所需。
(三)注重能力、德才兼备。引进的博士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及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科学评价、择优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拟引进博士进行业绩第三方评价、实际需求综合性评价、预期目标发展性评价等,择优录用,确保博士引进质量。
二、基本条件
引进博士条件除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扎实专业知识和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三、博士分类及具体条件
优秀博士分为A、B、C、D 四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一)A类博士,具有学术带头人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人;或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且在SCI一区收录期刊或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拟入选项目》以下同);
2.在SCI一区收录期刊或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
3.以前二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符合该条件并由院士等杰出人才就其学术能力、潜力、表现等进行书面推荐。
(二)B类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SCI一区收录期刊或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
2.在SCI一区收录期刊或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二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在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4篇;
4.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学校(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与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3篇(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文摘》或《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5.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5篇。
(三)C类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SCI一区收录期刊或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二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3篇;
3.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与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文摘》或《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4.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D类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SCI收录期刊或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
以上条件均为近五年业绩。条件中所指SCI论文分区以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且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无特殊说明,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
四、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各专业博士
1.安家费50万元,其中A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400万元,B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C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80万元,D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
2.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工作满10年后住房归个人;
(二)基础医学各专业博士
1.安家费30万元,其中A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300万元,B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C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D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30万元;
2.提供住房一套(90平方),工作满10年后住房归个人;
(三)其他自然科学类博士
安家费20万元,其中A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200万元,B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C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D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
(四)人文社科类博士
安家费10万元,其中B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30万元,C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D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15万元;
另外,引进博士研究生在享受安家费的同时均享受以下待遇:
1.每月享受1000元博士学位补贴(享受8年); 2.A类博士为三级正高待遇、B类博士为四级正高待遇、C类博士为五级副高待遇、D类博士为七级副高待遇;3.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4.妥善解决配偶工作。
未尽事宜,一人一议。
五、博士研究生学术支持
(一)配备博士科研团队。
医院引进的临床医学及基础医学博士,来院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期间,按照研究发展方向,根据工作需要为其配备1-2名硕士研究生组建博士科研团队,提供人力支持,提供学术支持,提供科研工作平台。
(二)提供发展平台。
我院现有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河南省神经病学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等部门,可为来院工作博士提供有力的科研平台。
(三)提供博士工作室,方便博士进行科学研究。
六、应届毕业博士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应聘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博士)须在应聘当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受聘人员履行8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受聘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辞职、自费出国等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要求离开的,除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处理外,受聘人员还应按比例退还医院提供的安家费、住房、未使用的科研经费等,以及退还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资料等。
八、本规定适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引进博士研究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最后编辑于 2023-09-21 · 浏览 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