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时限问题
有一份病历,诊断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历时40余年不改。在长期不间断住院过程中,患者没有接触到酒精。那么,这个诊断,是否具有时限?
查:关于酒精所致的戒断现象:《牛津精神病学教科书》四川大学出版社,第五版中文版,2010年02月出版,第500页:这种状况(指戒断)持续3-4天;对于“酒精中毒性幻觉”,“事实上这种幻觉在停止使用酒精后仍可持续存在数月”。
《精神病学》,本硕博连读教材,2015年06月第3版,第220页:对于单纯性酒戒断反应有明确的时限规定:“4-5天后躯体反应基本消失”。而对于酒精所致的神经系统损害亦无明确的时限,仅对于“酒精性末梢神经炎”所致外伤,表现为“久久不能愈合”。
《精神病学》本科教材第112页,对于单纯性酒戒断反应的时限明确限制为:“一般在最后一次饮酒后3-5天开始缓解”;第113页对于酒精中毒性幻觉症“大多发生在突然停饮或显著减少酒量后,也可发生在持续性饮酒的情况下,可持续数日、数周或数月”;对于其它的神经系统损害、人格损害等并无明确时限规定。
《精神病学》研究生教材第420页示:“阶段综合征”有明确的时限,“戒断症状在48-72小时左右达到高峰,之后逐渐减轻,4-5天后躯体反应基本消失”;对于其它的神经系统损害、人格损害等无明确的时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