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疼到去世仅20小时,两家三甲医院被索赔157万余元
在网上看到了这样的一个病例,分享给大家看看
案件回顾
患者男性,37岁,于早晨5时许,因“突发右侧腰部疼痛3小时”至当地三甲医院(以下简称“医方1”)急诊就诊。
患者既往有胆囊结石病史,入院查体:P 80次/分,左侧BP 138/93mmHg,右侧BP 140/90mmHg。腹平软,无压痛及反跳痛,Murphy阴性,腹部叩诊呈鼓音,右肾区叩痛阳性。
进行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后,医方1给予会诊,外科会诊除外外科急腹症,泌尿外科会诊不除外泌尿系小结石。诊断:右侧腰腹疼,胆囊结石,腹腔感染,消化性溃疡。
下午14时许,患者主诉仍有右侧腰部疼痛,右腿发麻,医生予以止痛治疗。患者感觉腰部疼痛缓解,医生嘱患者骨科门诊就诊。
当日15时许,患者自行离开医方1,前往附近另一家三甲医院(以下简称“医方2”)就诊。医方2以“胆囊结石伴胆囊炎、高血压”将患者收住院。
医方2病历记录显示,患者主因“发现胆囊结石10年,反复发作2年”入院。入院查体:血压178/103mmHg、呼吸20次/分、心率96次/分、血压饱和度96%,腹软,右上腹压痛(+),无反跳痛及肌紧张,Murphy征(+)。
患者入院后2小时余突发躁动,伴抽搐,自诉难受,要求行安乐死,后心率减慢、血压下降,意识丧失,最终经救治无效死亡。
案件鉴定
尸检中心对患者行尸检发现:
主动脉全长可见两处巨大夹层动脉瘤,一个夹层动脉瘤起始于主动脉根部,累及颈总动脉,并沿主动脉弓向下延伸至胸主动脉,累及动脉长度为17cm;另一夹层动脉瘤从胸主动脉延伸至腹主动脉,并累及左髂动脉,全长21cm;夹层动脉瘤区主动脉内膜及外膜之间被血凝块填充;胸主动脉中段背侧可见外膜破裂伴大量血凝块附着……
结论为:主动脉中层变性,夹层动脉瘤形成并破裂,导致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患方将两家医院诉至法院,指出要求医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医方1指出:我院对该患者的诊疗行为符合医学诊疗常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本案患者死亡完全是其自身原发罕见、隐匿疾病的自然演变和转归,但由于患者后来并未在我院治疗,我院客观上无法进一步明确检查和诊断,故患者死亡与我院诊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医院2指出:患者入院时间短,进一步检查尚未完善,入院后进行一系列诊疗,充分尽到了诊疗救治义务。在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后,医护人员迅速进行抢救,抢救过程充分、及时,不存在医疗过失。
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书指出:
患者就诊医方1时,无明确胆囊炎体征,根据医方影像资料显示主动脉增宽,医方未予诊断,仅根据病史考虑本次疼痛为胆囊结石造成欠妥,患者转外院后当天突发病情变化救治无效死亡,经尸检证实为主动脉夹层破裂死亡,考虑与医方漏诊存在一定相关性。
患者因腹痛就诊医方2,入院查体存在高血压,外院影像资料提示存在主动脉增宽,医方未予重视,入院后2小时余突发病情变化,抢救无效死亡,不能除外与医方漏诊的相关性。
尸检证实患者存在两处主动脉夹层,且夹层巨大,病情凶险,救治困难,预后较差,自身疾病的性质、发生及发展是其损害后果的重要原因。
最终,鉴定结论指出,二医方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医方1承担轻微至次要原因,医方2承担轻微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酌定医方1承担20%的赔偿责任,医方2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各项损失72.6万余元。
主动脉夹层还是很危险的,真的在临床上要格外小心了,发出病例来给大家包括自己也提个醒,警惕起来
最后编辑于 2023-06-07 · 浏览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