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WS/T 423-2022)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9月19日官方网站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该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WS/T 423—2013、《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卫妇社儿卫便函〔2009〕116号)同时废止。
一、《标准》代替WS/T 423—2013《5 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与 WS/T 423—2013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格式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儿童生长水平的评价方法,增加了头围的评价
——更改了儿童营养状况的评价方法
——增加了评价指标的百分位数值
——更改了评价指标的标准差数值
——增加了 0~3 岁儿童头围的百分位数值和标准差数值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起草单位包括首都儿科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主要起草人:李辉、宗心南、张亚钦、王惠珊、江帆、童梅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