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动物处死方法不对被拒稿,实验动物如何安乐死符合伦理学要求?
在2022年1月20日,大连理工大学徐永平团队2015年1月23日在PLOS ONE 在线发表题为”Isolation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a "phiKMV-like" bacteriophage and its therapeutic effect on mink hemorrhagic pneumonia“的研究论文被撤回,,主要原因是该研究违背了动物的福利(不合适使用麻醉剂及安乐死使用的方法)的政策。
文章中,二氧化碳的使用与其他物种的肺出血有关,对于用于科学目的的食肉动物来说,不被认为是一种可接受的安乐死方法。
什么是安乐死?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来源于希腊文“eu”,意思是“平安和有意义的死亡”。
实验动物科学中的安乐死指的是,当实验中途停止或结束时,实验者应站在实验动物的立场上,以科学人道的理念和方式去处置动物,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动物的惊恐和痛苦,使动物安静地和快速地死亡。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安乐死技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减少疼痛,二是减轻痛苦。减少疼痛要求建立无疼痛死亡技术,减轻痛苦要求尽量减少动物感知(丧失意识)。
安乐死技术很难做到完全没有疼痛和痛苦,但通过改善实施安乐死的环境条件和熟练掌握技术可以减少动物的痛苦。
安乐死标准
1、死亡时没有惊恐、疼痛表现。
2、使动物在最短时间内失去意识迅速死亡。
3、方法可靠且可重复。
4、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5、采取的方法要与研究要求和目的一致。
6、对观察者和操作者的情绪影响最小。
7、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最小。
8、需要的机械设备简单、价廉、易操作。
9、处死动物的地点应远离动物房并隔开。
此外还需注意通过对呼吸、心跳、瞳孔、神经反射等指征的观察,对死亡作出综合判断,确认实验动物已经死亡,同时妥善处理好尸体。
做过动物实验的伙伴们,应该对“3R原则”都不陌生,我们也在多篇文章中提到“3R原则”。
(1)替代,就是尽可能用非动物实验代替动物实验。(2)减少,则是在保证数据可信度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实验中使用的动物。(3)优化,则是在实验中,实验人员尽量采取不让动物承受太多的痛苦的操作。
目前优化原则主要体现在应用仁慈终点(人道终点)和仁慈处死动物(即“安乐死”)。
然而,实验动物安乐死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动物实验工作者:如何实施安乐死?怎样的安乐死方法既符合动物伦理,又方便操作?
实验动物安乐死常用方法
实验动物安乐死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动物的种类与研究的课题。
01 药物法
(1)药物安乐死的原理
药物安乐死的原理有:直接或间接缺氧、生命功能的神经元抑制和大脑活动或生命功能神经元的直接破坏。
❖ 直接或间接缺氧
没有疼痛和痛苦的死亡一定是意识丧失先于动作消失(肌肉活动消失),而丧失肌肉活动不能够等同于意识的丧失和没有痛苦。意识的丧失应该出现在动物丧失肌肉活动之前。(意识丧失>肌肉丧失)因此,导致肌肉麻痹而不能造成意识丧失的安乐死药物不能作为安乐死的单一方法。
❖ 直接阻止了生命活动必需的神经元
药物首先抑制大脑神经元随后导致动物死亡。
❖ 物理性破坏大脑并损坏生命活动必需的神经元
来源于直接冲击破坏大脑或大脑神经元去极化可以使动物马上丧失意识。死亡来源于中脑控制心脏和呼吸中枢消失。
(2)药物吸入法和与药物注射法的选择
❖ 药物吸入法
药物吸入法:将有毒气体或挥发性麻醉剂经动物呼吸道吸入体内而致死。实施吸入性药物安乐死宜在通风良好场所实施。
任何吸入药物都需要在肺泡中达到一定浓度才能导致死亡,因而动物死亡需要一定时间。药物的选择原则在于动物开始吸入药物到死亡之间这段时间是否感受到疼痛和痛苦。
使用该方法应注意:
(1)能够快速达到较高浓度的,比较快速使动物丧失意识的、比较人道的药物用作安乐死;
(2)设备能够满足快速使药物达到高浓度并能够保持一定时间不泄漏;
(3)多数药物对人是有害的,比如麻醉危险(乙醚)、昏迷(氟烷)、缺氧(氮气和一氧化碳)、上瘾(一氧化氮)、长期危害健康(氧化氮、一氧化碳),
(4)肺泡换气缓慢易引起动物激动时,就应该使用非吸入方式;
(5)新生动物对缺氧耐受性强,不宜使用吸入方式;
(6)高速气流易产生噪音惊吓动物;
(7)一个箱子中只能放置一种动物;
(8)爬行动物、两栖动物、潜水性鸟类动物和潜水性哺乳动物都不能使用吸入方式。
常见吸入性药物包括CO2、氮气(N2)、氟烷、甲氧氟烷、异氟烷、安氟醚等。CO2是啮齿类动物最常用的吸入性药物。
❖ 药物注射法
注射过量的药物如麻醉剂,使动物致死。
药物注射法是实施安乐死较为快速和可靠的方法。如果不引起动物害怕和痛苦时,推荐使用药物注射方法实施安乐死。(此法适用于所有动物)
常用注射药物包括巴比妥类药物、氯化钾等。
常用注射方式包括静脉注射、腹腔注射、心脏注射等。优先选择静脉注射。腹腔注射需使用较高剂量的药物,会使动物死亡时间延长及死前挣扎。心脏注射只适用于呈现垂死、休克或深度麻醉中的动物。
不能使用肌内注射、胸腔注射、皮下注射、肺内注射、肝内注射、脾内注射、肾内注射、鞘膜内注射等非静脉注射法实施药物安乐死。
但动物限制和保定会给动物增加额外的恐吓和不安,必要时使用镇静和麻醉的方法辅助进行安乐死。对有侵略性的、可怕的、凶猛的动物实施安乐死以前最好先使用镇静剂然后静脉注射安乐死药物。
02 物理方法
即利用物理的力量将动物快速处死,包括颈椎脱臼法,急性放血法,断头法,击昏法,空气栓塞法等。啮齿动物中一般常用颈椎脱臼法、断头法等。
颈椎脱臼法可用于体重低于200g的啮齿类动物、禽类及兔。除非有特殊需求,实施颈椎脱臼前可给予动物镇定剂,以减少动物的应激。
因实验需求无法使用化学药物或CO2时,可使用断颈法。因实验所需采集动物的全身血液或放血,需先麻醉待动物失去知觉后实施。
放血、击晕和脑脊髓穿刺不能作为单一方法使用,可作为其他安乐死方法的补充。击晕和脑脊髓穿刺应用合适,可以导致动物丧失意识但不能保证死亡,常用作安乐死的辅助方法,配合使用药物、放血等安乐死方法使用。
物理方式可用于解剖性状适合使用的或其他安乐死方法影响实验结果的动物。
在某些情况下物理方法是最合适的安乐死方法,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或缩短动物死亡前所承受的不必要的疼痛和痛苦,但要求实施安乐死的人员训练有素。因为所有的物理方法都会产生创伤,对动物和人都存在潜在危险,操作熟练程度是至关重要的。
关于安乐死的方法选择,美国兽医协会(American Veterinary Medical Association,AVMA)发布的《AVMA动物安乐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详细介绍了各种动物品种,包括常见实验动物品种的安乐死推荐方法。(表1,表2)

在可采用的安乐死方法中,又分为可接受的安乐死方法和条件性接受安乐死方法。
所谓可接受的安乐死方法是指通过单一方法即可保障人道地实施动物安乐死,通常为动物的首选安乐死方法,比如过剂量戊巴比妥钠注射处死。
而条件性接受安乐死方法是指需要在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够保证人道地实施动物安乐死,比如颈椎脱臼法、断头术等。
对于绝大多数的脊椎动物来说,都可以将静脉注射巴比妥类药物作为安乐死的首选方法。若无法获取巴比妥类药物,或在动物难以保定的情况下,也可选取条件性接受安乐死方法。
不可接受的方法,指任何情形下都是不人道的方法,或者能够对操作者造成危害的。

从动物福利角度考虑,我们应该尽量选择可接受的方法,尽量减少安乐死过程中动物的痛苦和应激。机构层面应该谨慎使用条件性可接受的方法,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且经过主治兽医和IACUC(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性可接受的方法。
注意:所有动物的安乐死,最终步骤须确认动物是否已经死亡。人员需检查动物的心跳是否完全停止、瞳孔是否放大。停止呼吸的单一现象不能作为判断动物是否死亡的依据,因为动物往往先停止呼吸,数分钟之后才停止心跳。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