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通讯时候,什么位置才是第一通讯作者?常有的争议。
论文如果有多个作者,会根据每个人对研究的贡献度安排姓名顺序,贡献越多越靠前,而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结论的可信性、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负全责(或主要负责)。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在投稿、同行评审和整个发表流程中负责和期刊沟通。
由于工作(评职称、申请项目)和学业上(毕业)的需要,国人的SCI大多数不仅存在共同一作,还存在共通讯的说法。
共通讯里通常还出现“大通讯”和“小通讯”,也就是所谓的第一通讯作者和第二(甚至第三)通讯作者。
按照学术界的共识,作者栏里署名最后一位的通讯作者是第一通讯作者,倒数第二位的便是第二通讯作者,以此类推。
然而,不一定所有地方都承认这个,很多高校、医院的科技处行政机构通常根据通讯栏里的顺序(也就是 Correspondence to)来确认谁是第一通讯作者,从而把科研绩效奖励或者职称评分换算具体确认下。
可能大家会觉得,把通讯栏里的顺序也纠正下不就可以了。那么问题来了,不一定所有杂志都能如愿修改成功。比如BMC旗下的杂志,我曾经也遇到过第一通讯和第二通讯在通讯栏目里顺序不对,第二通讯名字排在了前面。proof里提出了要修改,然而编辑部却回复他们也要遵守BMC的规定,通讯栏目里的位置也必须符合作者栏目里的位置(说的也有道理,毕竟老外真没有第一和第二通讯一说)。

好在当时proof邮件里有这么一段交涉记录,后来各方面也没有出现第一通讯的误会。
像Dove press和frontiers就可以将通讯栏目里的顺序互换,相对的没那么严格。
杂志归杂志,有时候单位里不一定理解,毕竟如果遇到了没医学科研经历的行政人员,有时候真的是欲哭无泪。
我有个朋友D是个高校附属医院的,跟高校合作发了一篇BMC系列杂志的文章。D明明是第一通讯作者,在通讯栏目里排第一的是高校的合作导师,这个时候医院就不认了。D很委屈,与科技处说明情况,办事处的回复:“找杂志社要个第一通讯证明,不然不认”。然而,老外根本没有第一和第二通讯的说法啊!发给BMC的售后邮件咨询,得到的回复不出所料。


杂志社确实无法提供证明,而且他们根本也不清楚谁第一通讯,只知道first mentioned correspond author,那就是小通讯是第一个被提到的通讯。(等于问了不如不问)
不过虽然费了些时间,后来还是顺利的解决了,遇到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日后给各位更新。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2.7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