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围观中国疝外科界的双重审稿标准附一例右斜疝单孔TEP视频

欢迎围观中国疝外科界的双重审稿标准
本人是宁波大学附属医院胃肠外科王小军主任医师,2019年3月14日投一篇稿件至《中国实用外科杂志》(附稿件截图),经历2年半收到退稿处理意见(附截图)。本科室另一医生作为第一作者上海一位医生作为通讯作者,投同样题材文章给另外一个同级别杂志,2020年1月开始收集临床资料,资料截止2020年6月30日,文章于2020年7月见刊发表(附截图)。非常确定这是针对同一题材的论文,因为文中使用了本单位的同一份科研伦理审批文件,编号为宁大附属医院科研伦理审批件“2019KY0401”,项目负责人是我本人“王小军”(附截图)。
为什么同一题材的论文在一个期刊经过多位评审专家综合给出的意见是“立题方面临床价值极其有限”,而另一个期刊可以在2020年7月发表了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的临床资料,显然是特别审稿程序。虽然不是同一个期刊,但是疝外科学组总共也就那么多有话语权的专家,何况《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的编辑已经很认真的将投稿人多次与编辑部沟通的材料(附截图)转呈给相关审稿专家。一个期刊的审稿专家认为“立题方面临床价值极其有限”,一个期刊的审稿专家给予破格录用,这中间的问题到底是什么?这篇被退的稿件到底有没有价值?2021年9月8日本人向《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的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卫健委“书面材料反映(受理编号2021090800006),得到的正式回复是“杂志社属于独立法人单位,对稿件是否刊登、是否退稿,有自主决定权,建议您与杂志社再行沟通。“请问:投稿人认为稿件所涉及内容在专业领域内有重大突破,审稿专家认为“立题方面临床价值极其有限”予直接退稿,同一题材同类标题文章在其它同级刊物破格录用,此篇相关报道到底学术价值如何?
以下借助笔者投稿原件、与《中国实用外科杂志》沟通邮件截图、其他作者已公开发表的文章截图、《中国实用外科杂杂》审稿流程公示、退稿意见截图等资料供大家点评。
附件一 笔者2019年3月14日投稿给《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的编号为WK20190135的稿件全文截图
附件二 2020年7月公开发表的一篇本单位本科室其他作者的同类标题文章
附件三 宁波大学附属医院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科研审查批准件2019KY0401
附件四 《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稿件WK20190135审稿流程公示截图
附件五 《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编辑转给投稿人的退稿意见
附件六 稿件WK20190135投稿人针对稿件内容通过编辑部转给审稿专家的沟通邮件截图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