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请以“仁”为本,母亲在本院住院,被误诊导致死亡,内科主任伪造病历!
漏诊误治导致病人去世,“头七”大夫还找她谈病情知情!
我母亲今年48岁,是3月7号因为右侧眼皮突然下垂,前往陕西省汉中市卫校附属医院内二科住院治疗,之前曾在前一晚找该科主任看过,说是可以在该医院治疗。后来完善一系列检查,主管医生(内二科邱主任)给我们家属的答复是考虑神经问题,后期有可能难以恢复,有失明风险,我们家属表示理解,后在17号凌晨一点多,我母亲突发头痛,CT提示“蛛网膜下腔出血”送往上级医院抢救,上级医院临床大夫查看头颅核磁共振+血管成像(2021-03-12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做)后当着我家人等其他亲属的面指出“右侧大脑交通动脉瘤十分明显,我们来的太晚了,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早来一天就可以保证病人走着出院”,后给予对症处理,手术治疗,后因患者动脉瘤大,出血多、颅内压高,错失手术最佳时间,手术后生命体征逐渐消失,于3月17日晚22点去世。
我们家属将头颅核磁共振+血管成像原片给多位专家及二甲医院临床医师、影像学医师看过后均认为右侧大脑交通动脉瘤明显存在,并有部分医师询问是否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说到此处就是影像大夫漏诊的问题。
后来在我们家属复印病历的时候发现一件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一份病历有我母亲四个版本的签字,通过多方面的证据收集我们发现汉中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存在篡改病历,伪造患者签字的问题!我母亲17号晚上去世,他们创建的谈话记录是24号,上面既然还是我母亲的签字,难道他们真的可以通灵,可以唤魂,还是“头七”过来签的字!因为从该医院转院时人已经昏迷了,在护理文书上也存在多处明显伪造的签字!
其次,我母亲是骑电动车来的,入院时就是一级护理,按照护理级别,我母亲病情应该很重才对,可是住院10天,才有半页的护理记录单,按照护理级别相应执行要求,明显是不负责,故意收费的行为。
病人既往诊断“高血压3级(很高危组)”,在治疗中使用泼尼松龙片,在人民卫生出版社中药理学第8版、第9版、中华大药典中都有说明,泼尼松龙片的禁忌症之一是严重高血压禁用,患者入院既往史中写道:血压最高达200/120mmHg,并诊断原发性高血压3级(很高危组),但仍然给使用,一次吃6片;泼尼松龙片在3月15号给予减量,16号晚17号凌晨病人蛛网膜下腔出血,在药理学中提出,激素减量后会出现“反跳征象”,表现为毛细血管扩张,易破裂出血;
诊断是考虑神经麻痹原因待查,但为何给予活血化瘀药物,血栓通作用为活血化瘀,扩张血管,禁忌症中指出:出血倾向或急性出血期禁用,治疗中用药指征在哪?病人总费用5000出头,但是血栓通的药费都在1000左右,加上核磁还有其它检查,针对性治疗和检查微乎其微。
我们姑且不提病历篡改,在入院第二天的病程上提出考虑脑动脉瘤可能性,但是在后期没有向我们家属告知,只是说了神经麻痹难以恢复问题,我们家属中有多人也是临床医生,难道不知道这个病的风险?该大夫隐瞒病情,并通过主观臆断给予了致命的治疗的!在这份病历中提出在该院做的核磁共振和血管成像存在假阴性可能,也不排除动脉瘤可能,但是在不排除该病的前提下仍给使用大量禁用药物, (打个比方,动脉瘤就像我们电动车轮胎鼓包了一样,你明知道有问题,还不停的打气,还不停的用扩血管的药物),知错犯错,知法犯法,不负责,伪造签字,篡改病历,造成病人血管破裂,导致死亡,符合医疗刑事责任的章程!
向该院投诉科反应真实情况后,投诉科代表医院给出的结论是“这个病我们医院发现不了很正常,签个字也不算啥”(有音频材料为证),管中窥豹,可以看出医院管理。
去市卫健局投诉,给的答复是他们正在通过他们的处理程序在调查,快半个月了也是没有任何结果!@丁香园通讯员 @丁香园 @华夏览雄 @dxy_nciucnl7 @浪子de心声 @580123 @wtrecamel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