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洗胃术

1.洗胃术的适应证?
①口服致命量毒物1小时内。
②吸收缓慢、胃肠蠕动功能减弱者,服毒4-6小时后仍可洗胃。
③无解毒药的毒物。
④幽门梗阻或急性胃扩张。
⑤某些检查或手术前准备。
2.洗胃术的禁忌证?
①口服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中毒者。
②有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大出血病史者。
③食管或贲门狭窄或梗阻者不宜插管洗胃。
④休克状态。
⑤昏迷及伴有高血压、冠心病,妊娠等情况的急性中毒者慎行洗胃术。
3.洗胃术的注意事项?
①洗胃前须与患者或家属解释洗胃的必要性,以取得操作过程中的配合。
②对昏迷、妊娠、高血压及冠心病等特殊患者应讲明洗胃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必要时请家属签字。
③操作前应注意患者有否牙齿松动、取下活动性假牙,使用开口器应注意不要用力过大,避免造成牙齿脱落。
④插管过程中如患者出现恶心或刺激性咳嗽应暂停进管,待症状缓解后再继续操作。
⑤洗胃液可依病情需要进行配制,水温宜控制在35℃左右。
⑥观察每次洗胃液进入量与引出量是否相等,每次灌入量一般不宜超过250~300ml,若液体量过多,常常会引起胃腔内压力过高,促使毒物进入肠腔而加快毒物吸收。
⑦洗胃所需总液体量依毒物性质及毒物量而定,一般为2~5 L,必要时可适当增量,经反复灌洗,确认吸出的液体澄清无味时,方可结束洗胃。
⑧拔管前可依需要向胃腔中注入导泻剂、解毒剂或活性炭等。拔管时应注意将胃管近口端反折或使用止血钳夹住,然后迅速拔出。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