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性皮炎与多形性日光疹

日光性皮炎又称晒斑,是由日光过度照射,在被晒部位的皮肤(多见于面、颈、前臂等暴露部位)上发生的急性炎性反应。主要发生在春末夏初,上午10时至下午2时在日光下曝晒最易发生。
轻度的日光皮炎仅在曝晒部位引起皮肤发热发干,并出现红斑,一般在24 ̄36小时后消失,局部有糠皮样脱屑和色素沉着。症状严重者还有水疱或大疱,并且有显著烧灼感或刺痛。数天或1周后症状消退,表皮开始剥脱,皮肤发生色素沉着。
轻度的日光皮炎可外搽炉甘石洗剂。严重皮炎用冰牛奶湿敷,可使症状很快行到缓解。
而多形性日光疹是一种常见的、特发性、获得性、急性间歇性发病的皮肤对光线照射的迟发性敏感反应。皮损呈多形性,反复发作于光暴露部位。好发于白种人。发病有明显季节性,常随地区光照的时间及季节不同而有差异,一般于春夏季加重。多见于女性。
发病机理: 日光乃绝大多数患者发病的最直接因素,但对日光的敏感性个体差别很大。产生本病的作用光谱较宽,已经证实可见光、红外线、α粒子、X射线和短波紫外线等均可引起某些患者出现异常反应。如红斑阈的降低,暴露于最小红斑量即可产生红斑,丘疹或水疱,这些反应可能与表皮的色素和厚度以及年龄,内分泌因素等均有关。有人认为本病是不完全外显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根据本病的形态学特征、发病和日光暴露的直接关系、有一定的潜伏期以及组织病理的特征,推测本病的发病机制可能是对光线照射诱发的光代谢物产生的细胞免疫反应。
临床症状: 在晒太阳后数日,于面、颈、胸前、手背等露出部位有刺痒,随时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多种形态的皮疹,可类似湿疹,痒疹,多形性红斑,红斑狼疮样。一般以单一形态为主,且在每次发作中于同样部位保持同样损害类型。在皮损处邻近同样暴露的皮肤区域常完全正常而不受累,故多呈现小片状而不融合。病程长短不一,症状与日晒有明确的关系而呈波动性,每于照射后,皮损明显加重,痒感加剧,反复发作后可发生苔藓样改变,色素增加,亦可伴发紫癜或毛细血管扩张。一般反复发作多年后,季节性可变得不显著,皮损范围扩大,且可波及到非暴露区,表现为一急性间歇性疾病。但多数患者随着时间的延长,对光线敏感性会逐渐隆低,症状也见减轻,此种耐受力与表皮角质层的增厚、晒黑和“老化”有关。
诊 断: 一般多见于春夏季节,日晒后出现不同形态皮疹,活检组织显示真皮血管周围浸润。必要时可作紫外线敏感反应试验,患者常呈特有的反应,表现为红斑反应高峰出现时间晚,反应的强度较大,持续时间长,反应消退后,其表面可出现丘疹。
辅助检验: 组织病理可见真皮上,中部有密集的血管周围浸润,主要是淋巴细胞,也可见中性粒细胞和嗜酸粒细胞,常伴真皮上部血管壁的水肿,细胞的浸润在附件周围缺如,即或有轻度也与附件周围的血管有关。表皮的改变一般反映其皮损形态,可有表皮水肿,海绵形成,角化不全,棘层肥厚等。
治 疗: 除给予脱敏及止痒剂和复合维生素B、维生素C外,可同时服用烟酰胺片,在较重病例可用至(0.9~1.2g/d)口服。反复发作者多使用氧化喹啉,初剂量0.25~0.5g/d,一两周后即减量,稳定后以小剂量间歇维持,对小丘疹型早期和大丘疹型效果较明显。酞胺哌啶酮0.2~0.4g/d口服症状好转后减至0.05~0.1g/d,持续2~6个月,可试用于严重患者,孕妇忌用。口服β-胡萝卜素对部分患者有效。在严重病例加用皮质类固醇。局部可按皮损类型对症处理,需注意避免使用焦油类等潜在光敏物质,一般以单纯皮质激素制剂较好。
㈠首先二者的发病机制是不同的。
⑴日光皮炎又名日晒伤,是正常皮肤受过度日光照射(主要是UVB)后发生的急性光毒性反应。日光照射后立即发病。反应的程度与光线的强弱、照射时间和范围、环境因素、种族及个体肤色深浅等因素有关。日光皮炎有时可激发多形性日光疹。
⑵多形性日光疹是一种日光照射后发生的光敏性皮肤病,一般在日光照射后1~6小时或更长时间发生,致病光谱大多数病例在UVA范围内,但是也有UVB照射引起。绝大多数病例光斑贴试验阴性,约15%的患者有光敏家族史。
㈡临床表现:临床上日光皮炎皮损仅限于日光照射部位,而多形性日光疹除光照射部位外的其他部位也有皮损,其皮损好发于颈下“V”区、手背、上肢伸侧、枕部以及妇女小腿等。主要发生于春夏季,反复发生多年可自然消失。
㈢治疗:由于二者的致病因素是相同的-----日光照射,因此避免日光照射都是必须的。除此以外,日光皮炎则按湿疹、皮炎处理,而多形性日光疹则要按日光过敏治疗,有时需要内服氯喹、严重者可能需要免疫抑制剂治疗。PUVA疗法对多形性日光疹患者有时有效。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