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毛小贼,公器私用。医者天职,岂可践踏!
姑且不对药酒本身作何评论,只谈与药酒无关的问题。
对药物疗效的质疑、对药物毒性和禁忌症的发现和报导,是医生的天职和权利,是保证病人用药安全的基础。
药物在临床应用中,不断发现隐藏的毒副作用,是医学规律。
全世界,每年有不计其数的医生在写文章,发现、报导、研究各种药物出现的毒性作用和禁忌症,任何人和公权力都绝对不可以以商业利益为理由,剥夺医生的权利。比如,曾经广泛使用的退烧药安乃,就是不断有医生报导其严重毒性作用,最后很多国家药监局废止了该药。大量以前广泛使用的良药,都是在医生的质疑和报导其毒性后,被限制甚至废止使用。
放眼全世界,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胆敢以破坏商业利益罪,剥夺医生质疑药物、报导药物毒性的权利!就算医生报导错了,质疑错了,也只能由同行通过学术辨论来纠正。
因为药物是在医生的指导下给病人使用,医生自有识别真假对错的能力,轮不到药厂报案抓医生,这样明目张胆地公器私用,鸿毛厂还有王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