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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发布于 2012-09-25 · 浏览 3444 · IP 江苏江苏
这个帖子发布于 12 年零 221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哎,在论坛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还是自己动手吧~
1.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一般是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负责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二线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处、护理部、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 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3. 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无条件的服从主持抢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 参加抢救工作的护士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抢救人员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比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护理不良事故。

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班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几各种用药详细交代,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材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6. 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其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7. 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处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抢救人员。

8. 不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需做好抢救的保障工作

9. 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的需要,不以任何借口加以拒接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障水,电,气的供应。

10. 各科每日须留有机动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紧急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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