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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遇孕6月的法四

产科医师 ·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IP 浙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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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发布于 13 年零 66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患者,女性,21岁,生育史0-0-0-0,天生法四,刚两三天前从老家(四川)来浙江,因“停经6+月,胸闷半天”来我院内科门诊就诊,心脏B超提示法四,未做胎儿B超,来妇产科会诊,未见保健册甚至胎儿B超单,告知明知患有心脏病,为什么还怀孕时,患者轻描淡写地说“我们那边很多心脏病患者,怀孕了生了都没事呀。”我科紧急报告上级,建议转上级医院诊治。
思考:1这重高危患者引产和继续妊娠都存在很大的风险,该怎么处理才好?
2该患者在当地医院未建保健册,更没有常规产检,更没有意识到自己患有心脏病怀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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