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心啊:职业用嗓者的天价索赔!

2003年3月,云南人民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袁田,因声带息肉而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摘除手术。术后,袁田觉得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有所加重……在一年多的治疗后,嗓音仍然没有恢复,而医方又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于是袁田最终选择了司法途径,向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索赔143万余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5月25日受理此案。
据悉,这是国内第一起因节目主持人的嗓音被毁而提起诉讼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上图为手术前的袁田)。
巨额索赔有没有依据
记者从原告起诉书上看到,原告诉讼请求的总金额是一百四十三万余元,针对这一数字,有人对此表示疑惑,“嗓音毁了也能索赔一百四十多万?”
为此,原告的两位代理律师作了具体说明:原告诉讼请求的金额分为五个单项
--第一项包括原告交给院方的医疗费及去北京看病的部分费用,共2133.30元;
--第二项为袁田精神障碍方面的医疗费,计算的依据和标准是院方提供的,还需鉴定机构核准,共39060元;
--第三项为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据了解,在司法实践中,目前云南省该项所判的最高纪录是20万元;
--第四项是经济损失113.88万元,民法规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标准是按本人前三年收入的平均数,根据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提供的袁田的收入情况证明,袁田手术前的2001年是怀孕期、2002年是哺乳期,只有2000年才算是正常工作,如果按照这三年的平均数计算,显然对袁田不公平,“所以,我们就采用了2000年的收入作为计算标准,这一年,袁田的工资、播音工时费和创收提成的收入是43810元,节目主持人的职业是可以终身制的,以袁田现在的年龄计算到退休是26年,收入约113.88万元且还未考虑加权,这个标准应该是最低的了,其实,节目主持人的高收入已经不再是秘密,袁田的损失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第五项是律师费,属于原告的实际损失,应该依法赔偿。这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另外,节目主持人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袁田在这方面的损失到底有多大是无法估量的。”两位律师在谈到袁田的损失时,他们分析说。
就此案的重点问题,两位律师也谈了他们的看法:
首先,医疗损害案件也要从四个要件来进行分析。从损害结果来看,拿袁田手术前几天即2003年3月1日的播音资料所记载的音质效果与治疗了一年多到现在仍然嘶哑的嗓音相比,损害结果显而易见。
从违法行为的角度看,违法行为指的是医方违反通行医疗的行为,该行为十分清楚,医院没有签定手术通知书,等于医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未作手术前必要的检查和炎症治疗,是导致手术部位感染的主要原因;没有麻醉记录 ;主观过错也是存在的,手术医生从头至尾都认为是小手术,不当一回事;因果关系也相当明确,正是手术医生的违规行为造成袁田手术部位严重感染,才使原告的嗓音完全变坏。
据袁田的丈夫王建勇回忆说,当时从进专家门诊到办理好住院手续,大约花了半个小时左右。
当记者问起当时为什么没有在手术通知书上签字时,王建勇说,当时他和袁田都比较信任医生,谁也料想不到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后来在与医院的交涉过程中才发现手术前的手续不完整。
记者曾就声带息肉摘除是否属于小手术这一问题咨询了五家医院,其中有4家医院一致认为这属于小手术,在医院的门诊处就能够得到治疗,五家医院均表示,做这种手术的成功率很高。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认为:声带息肉摘除手术的难度并不小,手术中稍有不慎,都可能给患者的声带造成终身性的损害。
另一位耳鼻喉科医生也指出:声带息肉摘除是一种很常见、但要求较高的手术,技术或设施受限的医院一般不做这种手术;即使要做,不仅术前检查要求很仔细,而且手术中要求要切得十分准确、不多不少,否则都会影响患者今后发声。
被告现状
5月27日下午,记者打电话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联系采访,该医院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兰院长不在,与宣传科联系。”记者通过电话与宣传科取得联系后,一位女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医院被告上法院的事情。”当得知记者要求采访时,她说:“请示领导后再说”。
次日上午,记者再次拨通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宣传科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该宣传科一工作人员说:“医院给原田进行了康复治疗,取得了一些成效,由于袁田的病情没有做鉴定,不好接受采访,以后再说。”
诉讼大战
众所周知,医疗官司对患方来讲,诉诸法律的难度较大,律师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据原告方透露,为保障这次诉讼的顺利进行,袁田已委托曾为“云大血案”的被告人马加爵的辩护律师赵耀--近期颇受媒体关注的云南照耀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和另一位主攻医疗法律事务的谭世荣律师作为代理人。
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此案作为医疗损害来起诉,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患方巨大的损失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谭律师还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专门负责医疗法律方面的汪治平法官于今年三月底在昆明举行的医疗纠纷审理实务研讨会上的讲话,即“医疗纠纷属民事法律关系,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一个行政法规来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法律理论;《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很不严谨,正是这些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才在《通知》中明确了只是参照执行而不是完全适用。”
两位律师还说:“关于误工损失,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耽误工作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在本案当中是被误掉了袁田的特殊工作,使一名靠嗓音吃饭的特殊人才变成了普通人,所以,依据袁田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损失是合理、合法的。”
被告方又将聘请哪位律师呢?据了解,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是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主任、云岭大律师马军。为此,有关人士揣测,马军有可能出现在医方的代理席上,这就意味着,该诉讼可能会在赵耀和马军两位律师之间展开。“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案的庭审将十分精彩。”知道医院被告上法院的许多人士都这样认为。
“时间还得追溯到2003年3月3日”,2004年5月27日下午,袁田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诉说了她的嗓子被毁的过程。
手术过程值得关注
袁田称,2003年3月3日下午,她因咽喉不适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门诊部就诊,该院耳鼻喉科一副主任诊断后,认为袁田患有慢性咽喉炎、声带息肉,需要手术治疗,并称声带息肉摘除是小手术,他们每年要做两千多例。
“于是,我当天下午就住进了医院”,“3月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我在医院没有进行任何手术前检查,也没有授意我签手术同意书的情况下,被该院医生带到门诊手术室做完了手术。”袁田说到这里时,情绪难以控制,记者不得不中断采访。
袁田称,“手术中,我的手术部位在被多次喷完麻醉药物后,居然找不到该手术医生,我等了好半天,该医生才从另一间诊室里有说有笑地走出来。由于时间过长,麻醉药物的药效减退,手术进行中,纤维管插进我的鼻腔以后,手术钳几次镊息肉时我都感觉到相当痛。而该医生却边镊边讲:‘你的这个息肉太滑不好镊,干脆回去让它长半年再来做。’我当时躺在手术台上,根本无法出声,怎么现在才说这话?”
袁田认为,是实施手术的医生不负责才导致她的嗓音被毁,“手术中,该医生的电话响了。让人惊讶的是,该医生居然放下手术器械,拿起电话边接边往门外走去,并在众多门诊患者的注视下接完了一个电话!和走廊里的人聊了几句后,该医生才回到手术室,他再次用手术钳镊息肉,在多次镊住又滑开的情况下,终于抓住了息肉。第一次钳住一半取出,另一半又分成两次取出,手术做了半个多小时。”
袁田回忆说,“手术结束后,我疼得浑身发抖,走完从门诊大楼回到病房那一段路,我都觉得艰难。回到病房后,护士为我挂上了吊瓶还不到5分钟,我就感到胃痛难忍。”
“我的爱人王建勇马上告知手术医生,该医生来了以后,不高兴地讲:‘开(滴)快一点就行了!’按照医生的要求做了之后,我的胃更加难受,家人怀疑我对药物有过敏反映。我的爱人再次找到手术医生请求换药,得到的回答是:‘换不了,一个星期的医嘱都开好了!’--真是令人欲哭无泪!并将一张催款通知交给我的家属。”袁田讲述了她的手术过程。
失去了生活支柱
“手术结束后,病情反而更加严重。主要是手术部位被感染,持续水肿。几个月来,袁田连说话都很吃力;经院方耳鼻子喉科两位主任检查后,认为是:‘声带呈梭型裂缝,喉肌无力,关闭不全。’”王建勇说到这里时,显出了一脸的无奈。
“袁田是一名年轻有为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嗓音是她事业的支柱,也是精神支柱;嗓音被毁,对袁田来说应属毁灭性的打击。”袁田的同事谈论起这件事时如是说。
袁田说:“(事情发生后)我所在单位领导对此也十分重视,主动出面找院方协商,要求院方想办法治疗,但院方仅仅只请了云南省内的专家作过会诊,在结论中反复强调手术无问题,将发音困难归结为个体差异,并拒绝给袁田提供更好的治疗。针对这种情况,有媒体首先以《金嗓子遭遇虎狼医,主持人痛别直播间》作了报道,省、市电视台和各报社等省内外众多媒体也以不同的形式作了报道。在巨大的压力下,院方才不得不承认错误,负起为我进行治疗的责任;一年多来,我曾经到过北京友谊医院和北京同仁医院治疗,但始终不能让我的嗓音恢复;最后求证于中国医科院杨伟炎院士,仍然无法确定我的嗓音能否恢复。”
王建勇告诉记者,他们到北京同仁医院求治时,该院一位医生在看了袁田术后情况后说,如此粗糙的手术,不像是省级医院所为。
袁田对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告上法院且索赔上百万一事向记者谈了她的看法:“我相信我会受到尊重。”袁田说:“要是我的嗓子医治有望,我也不会把医院告上法院,我需要受到尊重。”
——各位,索赔近150万哪!还是发了善心了!看看,看看,通篇都是她的歪理。不过没有知情同意书倒是说不清楚了。对于这种吃嗓音饭的人做手术确实需要当心,反正我会明确与病人说我做不好,最好别让我做!这才是预防为主的策略,不替她做手术她不会死的,做不好我会死的!这个世道呕!
最后编辑于 2005-03-18 · 浏览 1.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