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前诊断为高血压病或妊娠20周前(<20周)新发现的高血压分类
妊娠前诊断为高血压病或妊娠20周前(<20周)新发现的高血压,包括以下3个临床亚型。
1.慢性高血压(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
慢性高血压是指在妊娠前或妊娠不到20周(<20周)出现的高血压,孕妇通常有高血压病家族史,一经诊断,需完善病史、体格检查及相应的辅助检查。慢性高血压多为原发性,继发性少见,如果有明显继发性高血压临床线索,需针对继发性高血压病因完善相应的辅助检查,并应立即进行靶器官损害的评估。
2.白大衣高血压:
诊室血压升高(≥140/90 mmHg),而家庭血压正常(<130/80 mmHg)即为白大衣高血压。孕妇中白大衣高血压患病率16%。对怀疑白大衣高血压的孕妇应行24 h动态血压监测或家庭自测血压监测。还应警惕白大衣高血压孕妇发展为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
3.隐匿性高血压:
诊室血压正常(<140/90 mmHg)而24 h动态血压监测或家庭自测血压升高(≥130/80 mmHg)即为隐匿性高血压。临床上很难识别隐匿性高血压,且缺乏相应的研究支持。因此在妊娠早期如合并左心室肥厚、慢性肾病、视网膜病变等高血压靶器官损害,但诊室血压无明显升高者,应警惕隐匿性高血压的可能,怀疑隐匿性高血压的孕妇应行24 h动态血压监测或家庭自测血压监测以明确诊断。
(二)第二类
妊娠20周后(≥20周)发生的高血压,包括以下3个临床亚型。
1.一过性妊娠期高血压:
一过性妊娠期高血压指在检查时发现血压升高,但随后重复测量血压均正常。一过性妊娠期高血压无需治疗,可自行缓解。但有研究认为,约20%的一过性高血压可发展为妊娠期高血压,另有约20%会发展为子痫前期。
2.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但不伴有蛋白尿、脏器功能损害和胎儿生长受限。一经诊断妊娠期高血压,应严密监测血压。
3.子痫前期:
包括新发或由慢性高血压发展为子痫前期。在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的基础上,合并有以下一条及以上情况的,诊断为子痫前期[11]:(1)蛋白尿(24 h尿蛋白定量≥300 mg/24 h。临床上24 h尿蛋白定量可用尿微量白蛋白/肌酐比替代,诊断界值≥30 mg/mmol或0.3 mg/mg)。(2)合并其他靶器官功能障碍,包括急性肾损伤(肌酐≥90 μmol/L)、肝脏受累(转氨酶升高,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伴/不伴有右上腹痛、神经系统并发症(如子痫、脑功能障碍、视觉障碍、严重头痛)、血液系统并发症(如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血小板计数<100×109/L、溶血)。(3)子宫胎盘功能障碍(如胎儿生长受限、脐动脉多普勒血流波形异常、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