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留流产属于死胎嘛,20周以前的胎死宫内又称为什么呢?
不知道邀请谁?试试他们
几周初具人形,称为胎儿?多少周之前称为流产?
自己看教科书
你提的问题很好,我在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也纠结过这个问题,我觉得下面的解释你可以参考:
1. 在美国等医疗条件比较发达的国家,早产的定义比较宽泛,为妊娠满20周~36+6周。因为在这期间即使孕周很小,也有生存的希望。
2. 这个时候,就有了死胎的定义: 妊娠20周后胎死宫内。
3. 相应的,流产定义为不满20周妊娠丢失。
4. 现在我们教科书上关于妊娠结局的定义,是参考国外并结合我国实际综合的结果。
5. 20周~28周之间的胎儿出生后的结局往往很差,结合我国实际医疗水平,并没有“打肿脸充胖子”把早产划分到20周以后。
6. 而死胎的诊断沿用国外并没有什么问题,反正已经“死”了。
7. 所以,稽留流产和死胎的诊断按我国的定义有重合的地方,也有各自的特定孕周。
8. 20周之前的胎死宫内,达不到死胎孕周诊断标准,只能算稽留流产。
9. 20周~28周胎死宫内,虽然也在稽留流产范围,但是按照国际惯例,通常诊断为死胎而不诊断稽留流产。